question-icon 丈夫生前借债未留借据,能否依据通话记录判决夫债妻还?

我老公生前借了别人钱,当时没留借据。现在债主找上门,说有和我老公的通话记录,要我还钱。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没借据光凭通话记录就能让我还吗?这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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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债妻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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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能依据通话记录判决夫债妻还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来看看债务性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如果丈夫生前的这笔债务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比如为了家庭的衣食住行、子女教育等支出,那么即使是以丈夫个人名义借的,也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有偿还的义务。 其次,关于通话记录的证明力。通话记录属于视听资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之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视听资料如果要作为有效证据,需要具备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真实性方面,要确保通话记录没有经过剪辑、篡改等;关联性则要求通话记录的内容能够清晰地反映出债务的存在,比如明确提到借款金额、借款用途等关键信息;合法性是指获取通话记录的方式要符合法律规定,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如果通话记录符合这些要求,它就可以作为认定债务存在的证据。 当债主仅依据通话记录要求妻子还钱时,妻子可以从债务性质和证据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抗辩。如果妻子能够证明这笔债务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者对通话记录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提出合理质疑,那么妻子可能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例如,妻子可以提供家庭的收支记录,证明家庭并没有这笔借款对应的支出;或者指出通话记录存在剪辑的痕迹等。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作出判决。除了通话记录,法院还可能会审查其他相关证据,如证人证言、资金流向等。如果通话记录与其他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那么法院判决夫债妻还的可能性就会增加。总之,是否能依据通话记录判决夫债妻还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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