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跟员工签劳动合同进行仲裁,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公司没跟员工签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通常需要准备以下几类资料: **书面仲裁申请书**:这是启动仲裁程序的重要文件,需要清晰地写明申请人(即员工)和被申请人(公司)的基本信息,比如公司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员工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还要明确写出仲裁请求,例如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补缴社保等,同时阐述申请仲裁的事实和理由,也就是说明为什么要申请仲裁,如公司一直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况。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比如银行工资发放明细清单、单位制作的工资条等,这些能直接显示公司向员工支付工资的情况,证明员工为公司提供了劳动,公司向其支付了相应报酬。 - **社保缴费记录**:可以到当地社保局打印社保缴费清单,如果公司为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可以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据。 - **工作证、服务证等证件**:公司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上面通常会有公司名称、员工姓名、照片等信息,能够证明员工的身份以及与公司的关系。 - **招用记录**:像员工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这些记录可以证明员工是经过公司招聘程序进入公司工作的。 - **考勤记录**:例如公司使用的打卡记录、签到表等,能反映员工的出勤情况,说明员工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安排,进而证明劳动关系。 -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如果有其他同事愿意为员工作证,证明其在公司工作的事实,这也可以作为证据之一。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证人需要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且证言要真实可靠。 - **其他证据**:如公司为员工办理的暂住证(如果有的话)、有公司名称的工装、派工单、与公司高层通话或沟通工作的录音录像、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书面材料等。法律依据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上述相关凭证。 **其他可能需要的资料**: - **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用于证明员工的身份信息和主体资格。 - **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可以到当地工商局打印,用于明确公司的主体信息,包括公司的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