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该如何进行仲裁?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申请仲裁,可参考以下内容: 首先,要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因为在劳动争议中,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劳动者需要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支持。虽然没有劳动合同,但以下这些材料也可以作为有力证据: -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银行工资账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等),它能直接体现你为该单位提供劳动并获得相应报酬。 - 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的详细记录,通过社保缴纳情况可以证明你与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 雇主向员工颁发的“工作证”、“服务证”等具有明确身份识别的证件,这些证件能表明你是该单位的员工。 - 劳动者所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用于记录招录信息的文件,能证明你是通过单位正规招聘流程进入该单位工作的。 - 详实的考勤记录,例如打卡记录、签到表等,能显示你在单位的工作时间和出勤情况。 - 其他同行业从业人员的可靠证词,比如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其次,明确仲裁的相关程序: - 申请:你可以前往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仲裁申请中应包含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及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等内容。如果书写仲裁申请有困难,也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审查受理:仲裁委员会会对你的申请进行审查,看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如果符合条件,仲裁委员会将予以受理,并通知你和用人单位。 - 仲裁准备:在受理后,仲裁委员会会确定仲裁庭的组成人员,向双方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等准备工作。 - 仲裁审理:仲裁庭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双方可以进行陈述、辩论,提供证据等。最后,仲裁庭会根据审理情况作出仲裁裁决。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