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只有完成订单才能开发票?
我跟一家公司有业务往来,订单还没完全做完,但我现在急需发票用于财务报销。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是不是非得等订单全部完成了才能开发票呢?还是在某些情况下没完成也能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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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并非只有完成订单才能开发票。开发票是经营者的一项法定义务。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这意味着,只要发生了经营业务并收取款项,就具备了开发票的条件,而不局限于订单是否完成。 例如,在一些长期的服务合同中,可能会按照服务进度进行阶段性收款,那么在每次收款时,收款方就有义务向付款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再比如,商品买卖中,先交付部分货物并收取了这部分货款,此时也应该就已收取的货款开具发票。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交易双方约定在订单完成后统一开票的情况,这属于双方意思自治的范畴,但这并不影响在符合法定开票条件时开具发票的权利和义务。如果遇到收款方以订单未完成等理由拒绝开具发票的情况,付款方可以向税务机关反映,税务机关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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