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客户没有付款,是否可以先开发票?

我是一家小公司的负责人,和客户谈好了业务。现在业务已经完成,但客户说资金周转有点问题,想让我先开发票,之后再付款。我有点担心先开票会有风险,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可不可以在客户没付款的情况下先开发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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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客户没有付款的情况下,是可以先开发票的,但这其中涉及到一些法律问题和潜在风险,需要仔细了解。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明确指出,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虽然并没有明文禁止在未收款时开具发票,但从交易的逻辑和税务的规范角度,发票往往与实际的款项收付相关联。 先开发票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面临一些风险。比如,从证据角度来说,如果没有其他有力的证据,仅依据发票可能会被认定为对方已经付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出卖人仅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款抵扣资料证明其已履行交付标的物义务,买受人不认可的,出卖人应当提供其他证据证明交付标的物的事实。同理,在付款问题上,如果只有发票,而没有其他证据表明对方未付款,那么在发生纠纷时,开票方可能会处于不利地位。 为了降低风险,在未收款先开发票时,应当采取一些防范措施。例如,可以在发票备注栏注明“未收款”字样,也可以与对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虽然开具了发票,但款项尚未支付,以及付款的具体时间和方式等内容。这样,一旦发生纠纷,这些备注和协议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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