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加班侵犯了职工的什么权利?
我最近工作特别忙,公司一直让连续加班,我感觉身体都快吃不消了,也没有时间照顾家庭。我想知道公司这种连续加班的行为到底侵犯了我作为职工的什么权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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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加班可能侵犯职工的多项合法权利,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休息权。休息权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也有体现,该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连续加班使得职工无法得到充分的休息,明显违背了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休息权利。长期缺乏休息会对职工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比如可能引发疲劳、焦虑、抑郁等身心问题,影响生活质量和工作效率。 其次是获得加班费的权利。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职工连续加班,按照法律规定需要支付相应的加班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若用人单位要求连续加班却不按照此标准支付加班费,就侵犯了职工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的权利。 再者是健康权。过度的连续加班会对职工的身体健康产生潜在威胁,影响职工的身体机能和心理健康。虽然法律没有直接针对加班侵犯健康权的具体条文,但从整体法律精神来看,用人单位有责任保障劳动者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下工作。连续加班使职工长期处于高强度工作状态,增加了患病风险,这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如果因为连续加班导致职工患上职业病或者其他疾病,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连续加班可能侵犯职工的休息权、获得加班费的权利以及健康权等多项权利。职工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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