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交了定金但没签任何协议,定金能退吗?
我买房的时候交了定金,不过当时没签任何协议。现在我有点不想买了,想问问这定金还能不能退啊?我不太懂法律,也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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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定金是一种为了保证合同履行而交付的金钱。当购房者交付定金后,就意味着和卖方达成了一个关于房屋买卖的初步约定。如果后续因为购房者自身的原因不想买房了,按照定金罚则,定金一般是不能退还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说,如果是购房者违约,不想继续买房了,卖方有权不退还定金;要是卖方违约,比如把房子卖给别人了,那卖方就得双倍返还定金给购房者。 不过,虽然没签书面协议,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能证明这笔钱的性质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定金”,或者是因为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购房合同,那么定金是有可能退还的。比如因为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使得双方无法达成购房协议,此时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另外,如果双方对于购房合同的条款无法协商一致,也可以要求退还定金。因为这种情况不属于任何一方违约,而是双方无法就合同内容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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