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故意拖欠2千多元工资是否有赔偿金?
我给一个老板打工,结束工作后老板故意拖着不给我发那2千多块工资。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除了要回我的工资,我还能拿到赔偿金吗?这方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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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老板故意拖欠工资,劳动者有可能获得赔偿金。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而赔偿金是在用人单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时,给予劳动者的一种额外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也就是说,如果老板拖欠你的2千多元工资,你可以先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老板限期支付。 如果老板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的期限内仍然没有支付工资,那么就需要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不过,要获得赔偿金,通常需要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你需要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由相关部门来处理你的诉求。在这个过程中,你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能够证明你与老板存在劳动关系以及老板拖欠工资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记录、聊天记录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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