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老板不发工资并克扣工资,最低要赔多少钱?
我离职后,老板不仅不发工资,还克扣工资,这让我生活陷入困境。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老板最低得赔我多少钱?赔偿的标准和依据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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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者离职后遭遇老板不发工资且克扣工资的情况,赔偿分为两种情形: 首先,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需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其次,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等情形,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若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除了要回被拖欠和克扣的工资外,最低可获得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若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最低可获得应付金额50%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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