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拖欠工资是否可以要求赔偿金和经济补偿?
我在单位上班,可单位老是拖欠工资,这让我的生活陷入了困境。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向单位要求赔偿金和经济补偿呢?具体要满足什么条件,补偿和赔偿的标准又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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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是可以要求赔偿金和经济补偿的,不过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且具体的补偿和赔偿标准也有相应规定。 首先,从法律依据来看,《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当单位拖欠工资这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发生时,法律赋予了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 其次,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一般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作为经济补偿。比如,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3年,那么单位就应当支付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再者,关于赔偿金的情况。如果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工资后,单位仍然不支付的,需要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例如,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1万元,经责令后仍不支付,那么可能需要额外支付5000元到1万元的赔偿金。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单位拖欠工资是因为一些特殊情况,比如遇到自然灾害、经营困难等,并且单位采取了合理的措施来解决问题,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单位可能不需要承担赔偿金和经济补偿的责任。但具体是否免责,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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