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普通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我公司日常经营中收到不少电子普通发票,以前只知道增值税专用发票能抵扣进项税,不太清楚电子普通发票的情况。想问问,在咱们国家的税法规定里,电子普通发票能不能用来抵扣进项税呀?要是能,有啥条件和范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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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税收规定里,一般情况下,电子普通发票是不能抵扣进项税的。进项税抵扣指的是企业在购买货物、劳务、服务等时支付的增值税,在计算应缴纳增值税时,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扣除这部分已支付的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比如企业销售货物产生销项税,购进货物支付进项税,两者相抵后的余额就是企业实际要缴纳的增值税。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相应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 再比如,企业购买税控设备及支付技术维护费取得的电子普通发票,根据相关规定,也可以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所以,判断电子普通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需要依据具体的业务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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