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没买社保,辞职后可以投诉吗?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一直拖欠工资,而且也没给我买社保,我实在受不了就辞职了。现在我想知道,我辞职之后还能不能去相关部门投诉这家公司,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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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人单位出现拖欠工资且未购买社保的情况下,劳动者辞职后是可以进行投诉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首先,我们来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工资,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社保,则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按时支付工资和为员工缴纳社保是他们应尽的法律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就意味着,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当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未买社保时,劳动者在辞职后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进行投诉。比如,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力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您可以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去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此外,您还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投诉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的问题,他们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总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即使辞职后,也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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