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可以投诉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保吗?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刚离职。工作期间,公司一直没有足额给我缴纳社保。现在我离职了,还能不能去投诉公司这种未足额缴纳社保的行为呢?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想了解一下自己有没有这个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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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是可以投诉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保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情况。首先,为员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是公司的法定义务。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公司有责任按照国家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为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另外,《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所以,只要您在法定的时效内,就可以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或者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在投诉时,您需要准备好能够证明您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缴费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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