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吗
我刚从公司离职,离职后才发现公司在职期间没有给我足额缴纳社保。我想知道我有没有权利要求公司补缴社保?要是公司拒绝补缴,我该怎么办?我想了解一下关于离职后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这方面具体的规定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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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是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的。首先,要明白社会保险费是指加入各种社会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的行为,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其法定义务,具有国家强制性,单位不能找借口推脱。要是因为单位的原因没有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即便离职了,原职工也能通过向有关部门申诉,按法定程序要求原单位补缴。 如果因用人单位原因无法补缴社保给劳动者造成损失,比如影响医保报销等,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比如应缴未缴的情况,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社保经办机构投诉。 在时效方面,一般来说原用人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离职后在一年之内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相应机关会进行受理。不过,对于员工要求企业补缴社会保险费的追诉期,相关法律并未明确规定,也就是说从法律规定层面,即使离职多年理论上也可要求补缴,但实践中各地执行情况可能有差异。 要是单位不缴社保,法律也有相应处罚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 相关概念: 社会保险费:指加入各种社会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的行为,包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 劳动监察大队:是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部门。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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