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后该如何补缴社保?


解除劳动合同后补缴社保的情况分多种。 首先,如果是更换工作单位,在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可按规定随同转移至新单位继续参保。要是在统筹地区内或同一市内,从某单位辞职后,原单位办理退工停保手续,新单位办理用工参保手续,社保关系自动转入新单位。要是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转移,本人要带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保中心填写《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转移窗口办理转移。 其次,如果是存在社保断缴需要补缴的情况,分单位漏缴和个人无单位想补缴两种。单位漏缴且与用人单位依然存在劳动关系的,补交申请由个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然后用人单位向社保局提出申请。所需材料有《社会保险费补交申请表》、补交人员劳动合同原件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工资发放清单原件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和原始会计凭证、其他证明材料(如人事档案、职工工资卡银行账户明细清单等)、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补交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 个人当前无单位但想补交社保的,所需资料有户口簿、身份证、补交时间段的公司员工工资表、补交时间段的财务记帐凭证、个人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原件,还要填写《补交养老保险申请表》,写清补交原因、时间段,公司盖章。补交流程是携带上述资料到所属社保机构征收窗口办理补交养老保险费,补交事项的审批工作于60个工作日内完成。予以办理的,通过银行托收应补交的养老保险费;不予补交的,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法律依据方面,《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总之,了解清楚自身情况,按照规定流程和要求准备材料去办理补缴社保事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