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后是否可以自己缴纳社保?
我刚和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担心社保断缴会影响以后的生活。我想知道解除合同后,能不能自己接着交社保。要是可以的话,具体该怎么操作,缴纳的范围和原来在公司时有啥不同,对我以后享受社保待遇有没有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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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后是可以自己缴纳社保的。 首先,需要了解一下,自己缴纳社保的范围与在单位缴纳有所不同。通常自己缴纳的社保只有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这两种。像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解除劳动合同后会暂时封存,要等重新就业后由新单位继续缴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第六十条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这就从法律层面明确了,解除劳动合同后个人是能够缴纳社保的。 在办理流程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纳手续。 如果是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须跨统筹地区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人员,另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需要注意,失业职工或下岗转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不缴纳医疗保险费、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计算缴费年限。领取完失业救济金后,应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办法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计算缴费年限。 总之,解除劳动合同后自己缴纳社保,既符合法律规定,也能保障自身的部分社保权益。但不同情况在办理流程和待遇享受上会有所差异,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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