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解除后,处理社保的规定具体是什么?


劳动关系解除后社保的处理规定,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离职后能够顺利接续社保,避免出现社保断缴等影响其权益的情况。例如,小李从A公司离职,A公司就需要按照规定在15日内为小李办理好社保关系转移手续。 **二、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离职后原单位会去社保局办理减员手续,这样社保就自动封停。如果劳动者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新单位会办理社保增员手续,继续为其缴纳社保。如果暂时没有找到新工作,劳动者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例如,小张辞职后没有马上找到新工作,他可以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保,保障自己的社保权益。 **三、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失业期间的情况** 1. 对于基本养老保险,失业期间中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中断期间不计缴费年限,原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封存,继续计息。重新就业后应继续缴费,前后缴费年限及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分别合并计算。 2. 对于医疗保险,失业职工或下岗转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不缴纳医疗保险费、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计算缴费年限。领取完失业救济金后,应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办法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计算缴费年限。 **四、跨统筹地区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情况** 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须跨统筹地区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人员,另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手续。比如,小王从北京的公司离职后,要到上海工作,就需要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将其在北京缴纳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