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职两年后能否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我之前从一家单位离职已经两年了,最近才发现在职期间单位没有给我足额缴纳社保。我想知道现在还能不能要求单位给我补缴这部分社保呢?补缴的流程和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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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离职两年后能否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不同方面来进行分析。 首先,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这表明用人单位有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如果未履行该义务,就应当承担补缴的责任。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还会涉及到一个时效的问题。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这里的两年期限从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如果该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对于社保补缴,如果超过两年才发现并投诉,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能会因为时效问题不予受理。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员工就完全不能要求补缴社保了。因为社保的征缴属于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即使超过了劳动保障监察的两年时效,员工仍然可以通过向社保经办机构投诉等方式,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社保经办机构在核实情况后,会责令用人单位补缴。 在离职两年后要求单位补缴社保是有一定法律依据的,但可能会受到时效等因素的影响。员工可以先尝试与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投诉,由其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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