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了还能要求原公司补缴社保吗
我刚从原来的公司离职,后来发现在职期间公司有好几个月没给我交社保。我现在就想问问,像我这种已经离职的情况,还能不能要求原公司给我把之前没交的社保补上啊?我不太懂这方面的规定,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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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了是可以要求原公司补缴社保的。 首先,要明白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其法定义务。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有明确规定,这一义务具有国家强制性,用人单位不能找任何借口推脱。也就是说,不管劳动者有没有离职,只要是在职期间单位没有按时足额缴纳社保,都应该补缴。 比如,你在职时公司有几个月没给你交社保,这就是没有履行法定义务。即使现在你离职了,也有权利要求原公司补缴。 要是单位不同意补缴,劳动者可依照社保法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一般来说,如果离职超过两年再去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相关部门可能不会受理,所以发现单位没依法缴纳社保后,要及时维权。 并且,如果因为单位没有缴纳社保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失,比如生病无法享受医保报销等,劳动者还可以要求单位赔偿损失。 如果要去补缴,一般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社保经办机构投诉。工作人员会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原公司补缴社保费用。补缴时,单位部分由单位承担,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相关概念:(社会保险费:指加入各种社会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的行为,一般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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