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辞职后可以要求公司补交以前未交的社保吗

我刚从一家公司辞职,工作期间公司好像一直没给我交社保。我现在想知道,我能不能要求公司把以前没交的社保补上啊?主要是想了解从法律角度我有没有这个权利,要是公司拒绝了我该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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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是可以要求公司补交以前未交的社保的。社会保险费指的是加入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这些社会保险并支付的费用。 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这种义务具有国家强制性,用人单位不能找任何借口推脱。要是因为单位原因没有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就算劳动者离职了,也能通过向有关部门申诉,按法定程序要求原单位补缴。 比如,若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补缴社保,从而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失,像生病不能享受医保报销等,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社保经办机构投诉应缴未缴的情况。 从法律条文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不过要注意,虽然相关法律没有对职工追缴社会保险费的追诉期进行规定,但部分地区实践中,如果离职超过了两年再去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一般不会受理。所以,发现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自己缴纳社保,应当及时维权。 如果公司拒绝补缴,劳动者可依照社保法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相关概念: 社会保险费:加入各种社会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的行为,一般涵盖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费用。 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的一项手续,是依法缴纳社保的前置程序 。 滞纳金: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的费用,旨在督促用人单位及时履行缴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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