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是否必须催告?
我遇到一个情况,别人欠我钱,我行使留置权扣下了他的物品。但我不知道行使留置权的时候是不是一定要先催告对方。我担心没催告会导致我的留置权不合法,想了解在法律上,留置权是不是必须要催告才行。
展开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关于留置权是否必须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三条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这意味着,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留置权人是需要进行催告的,并且要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的履行债务期限。不过,如果留置的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则不受六十日以上期限的限制。如果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已经约定了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那么就按照约定执行,无需再进行额外的催告。所以,留置权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必须催告,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