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留置权是否需要占有?

我和别人有业务往来,对方欠我钱,我扣下了对方的一批货物,想行使留置权。但我不太确定留置权是不是一定要占有这些货物才行,占有在留置权里到底有多重要,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希望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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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从法律规定来看,占有是留置权成立和存续的重要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这表明,债权人要行使留置权,首先得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这里的占有是指对物事实上的控制与支配。 合法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如果没有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留置权根本就无法成立。比如,债权人通过非法手段,像抢夺、盗窃等方式获得债务人的动产,就不能基于此行使留置权。而且,在留置权存续期间,债权人也必须持续占有留置物。一旦债权人丧失对留置物的占有,留置权就会消灭。例如,债权人将留置物返还给债务人,那么留置权也就不存在了。 所以,占有对于留置权而言是必不可少的要素。无论是留置权的成立还是存续,都依赖于债权人对债务人动产的合法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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