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买社保辞职可以起诉获得赔偿吗?
公司一直没给我买社保,我打算辞职。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要是去起诉公司,能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呢?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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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当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因此辞职是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争取赔偿的。这背后涉及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以及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其法定义务,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中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并且根据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起诉要求赔偿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一般要先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即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不买社保辞职后起诉获得赔偿是有法律依据的,但要按照法定程序来主张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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