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车主是否可以私了?
我开车和另一辆车发生了轻微碰撞,双方都没有人员受伤,车辆损伤也不严重。我想和对方车主私下解决,不知道这样合不合法,也不清楚私了有没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所以来问问交通事故车主可不可以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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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车主是可以私了的。所谓私了,其实就是事故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的相关赔偿事宜,而不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这就为交通事故私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不过,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适合私了。根据该规定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也就是说,遇到上述这些情况,就不能私了,而必须报警处理。 如果可以私了,事故双方应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然后撤离现场,再协商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后,最好签订书面的赔偿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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