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新刑法中对生产伪劣化肥罪是如何判刑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我最近对法律知识比较关注,尤其是生产伪劣化肥这方面。想知道如果有人生产了伪劣化肥,在新刑法里会怎么判,相关规定具体是怎样的,是根据造成的损失不同来划分判刑标准吗,想详细了解一下。
展开 view-more
  • #生产伪劣
  • #化肥犯罪
  • #刑法量刑
  • #农业法律
  • #伪劣化肥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生产伪劣化肥罪,简单来说,就是生产者生产假化肥,或者销售明知是假的、失去使用效能的化肥,又或者用不合格化肥冒充合格化肥,并且使生产遭受了较大损失的行为。 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对于生产伪劣化肥罪,有不同的量刑情况。如果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这里的“较大损失”,通常是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的,比如农作物因使用伪劣化肥导致产量明显减少等情况。 要是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重大损失”相比“较大损失”程度更严重,像大面积农作物绝收等情况。 而当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时,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特别重大损失往往意味着极其严重的后果,对农业生产造成了毁灭性打击。 另外,如果是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据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总之,法律通过这些规定来严厉打击生产伪劣化肥的行为,保护农业生产和农民的利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