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是否可以给孩子改姓?

我和孩子爸爸离婚了,孩子判给了我。我想让孩子跟我姓,但是孩子爸爸不同意。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离婚后给孩子改姓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我到底有没有权利给孩子改姓,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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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改姓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日常生活中,夫妻离婚后一方想给孩子改姓的情况时有发生,那么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姓名权的概念。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这表明每个人都有自主决定姓名的权利,但这种权利在涉及未成年人时,情况会有所不同。 对于未成年人来说,他们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姓名权通常由监护人代为行使。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虽然孩子的抚养权可能归一方所有,但父母双方仍然都是孩子的监护人。根据《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也就是说,离婚后如果要给孩子改姓,一般需要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并共同到公安机关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如果一方擅自给孩子改姓,另一方有权要求恢复孩子的原姓名。例如,小李和小张离婚后,孩子归小李抚养,小李未经小张同意就将孩子的姓改成了自己的姓,小张得知后不同意,要求恢复孩子原姓,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孩子年满八周岁,具备了一定的自主意识和表达能力,在决定姓名变更时,也应当尊重孩子的意愿。并且,当孩子成年后,就可以依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更改姓名,无需再经过父母的同意。因为此时他们已经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行使姓名权。 综上所述,离婚后给孩子改姓并非一方可以随意决定的,通常需要父母双方协商一致,但也要考虑孩子的年龄和意愿等因素。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父母双方充分沟通,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妥善解决姓名变更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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