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到骗子后骗子称没钱就可以不用还了吗
我之前遭遇了诈骗,最近好不容易把骗子抓到了,可骗子却一口咬定自己没钱,还说还不了我。我就想知道,难道他真的就可以不用还钱了?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把钱拿回来呢,想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展开


首先要明确,抓到骗子后,骗子说没钱并不代表就可以不用还了。 承担刑事责任并不等同于可以豁免民事责任。简单来说,骗子因为诈骗行为被判刑坐牢,这是他要承担的刑事方面的惩罚,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就不用还钱给你了。除非你作为原告方自愿放弃自己的债权,不然债务关系依然是存在的。 从法律条文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这就说明,法律要求骗子必须退还诈骗所得。 另外,受害者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分子归还所欠款项。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也可以依法采取冻结、扣押其财产等措施,用来抵偿债务。要是骗子确实暂时没有能力偿还,也可以与你协商分期或者延期偿还 。若诈骗犯罪分子能够积极主动地偿还所欠款项,尽可能减少受害者的经济损失,那么法院在量刑时将会予以适当考虑,给予从轻处理。 相关概念: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就是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债权:就是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的权利。在这个事情里,你作为受害者就是债权人,骗子是债务人。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