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协议变更可以吗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协议变更是可以的。 首先要明白,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最根本的原则就是要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即便父母离婚了,双方对孩子依然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与义务。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中有明确规定。 从法律依据上来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七条表明,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就从法律层面认可了父母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比如,在实际生活中,原本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因为突发严重疾病或者伤残,没有能力再继续抚养孩子了;或者存在不尽抚养义务,像不给孩子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不送孩子上学等情况,甚至有虐待孩子的恶劣行为,对孩子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又或者孩子已满八周岁,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而另一方也具备抚养能力,在这些情况下,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对孩子抚养权进行协议变更,都是可行的。 如果双方能就变更抚养权达成一致,最好签订一份详细的抚养权变更协议,把各项事宜,比如抚养费的支付、探视权等都明确规定清楚,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要是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那么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变更抚养权。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相关概念: 抚养权: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抚养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包括提供生活所需、保障健康成长、给予教育机会等方面的责任。 协议变更:就是父母双方经过商量,自愿达成一致意见,对原来确定的孩子抚养权归属进行改变 。 诉讼变更:是指一方不同意变更抚养权,另一方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决是否变更抚养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