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费能够强制执行吗
我和孩子爸爸离婚了,当时法院判他要给孩子抚养费,可他一直拖着不给。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子女抚养费能强制执行吗?我不太懂这方面法律,想了解清楚通过什么途径能让他履行支付抚养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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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费是可以强制执行的。抚养费简单来说,就是父母在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给孩子生活、教育等方面的费用,这是法律规定父母应尽的抚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如果离婚后一方不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先向一审法院反映情况,法院会对不执行判决的一方进行教育、警告,督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要是该当事人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那么另一方就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的办法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比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会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要是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卖,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相关概念: 抚养费:是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向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的用于子女生活、教育等方面的费用。 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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