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没有了养老保险子女是否可以领?
我家人去世了,他之前一直在缴纳养老保险,我想知道他没了之后,我作为子女能不能领他的养老保险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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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关于人去世后子女能否领取养老保险,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也就是说,如果参保人去世,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子女是可以继承这部分余额的。因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一部分进入统筹账户,一部分进入个人账户,统筹账户里的钱是不能继承的,只有个人账户余额能由子女等法定继承人来继承。 其次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同样依据《社会保险法》以及相关政策,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这意味着,对于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在其去世后,子女可以继承其个人账户内的余额。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后不久去世,且个人账户余额已经领完了,这种情况下就没有可继承的个人账户余额了。并且,养老保险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其他待遇,各地政策有所不同,子女是否能领取、领取的标准等都要按照当地的具体规定来执行。一般来说,办理这些继承手续时,子女等继承人需要携带相关的死亡证明、身份证明等材料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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