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个人死亡后余额是否可以继承?
我家里有人去世了,他之前一直在缴纳养老保险。现在我想了解下,他养老保险账户里剩下的钱,我们家人能不能继承啊?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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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个人死亡后,其余额通常是可以继承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下养老保险的构成。养老保险一般分为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统筹账户的资金由单位缴纳部分进入,用于支付基础养老金等社会统筹待遇;而个人账户的资金是由个人缴纳部分累积形成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也就是说,对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在参保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是可以继承的。 需要注意的是,能够继承的只是个人账户里的余额,统筹账户部分是不能继承的。这是因为统筹账户的资金是用于整个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调剂和支付,以保障所有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权益。 如果要办理继承手续,继承人一般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比如参保人的死亡证明、与参保人的关系证明等,到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保经办机构会按照规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个人账户余额支付给继承人。这样做既保障了参保人的合法权益,也遵循了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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