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子女自己能提起诉讼吗?
我孩子在学校被同学不小心弄伤了,身体受了点伤,也产生了 一些治疗费用。我想让孩子自己去起诉对方要求赔偿,不知道在法律上孩子自己可不可以提起这个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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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子女是否可以自己提起诉讼,需要根据子女的民事行为能力来判断。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一个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子女属于上述情况,那么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他们可以自己提起诉讼,独立参与整个法律程序,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二种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如果要提起诉讼,通常需要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不过,如果该诉讼行为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独立实施。
第三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以,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一般是 父母)来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子女能否自己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关键在于其民事行为能力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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