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学校烫伤该如何赔偿?


当孩子在学校烫伤时,赔偿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首先,关于责任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孩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八周岁),学校需要证明自己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孩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家长需要证明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学校才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赔偿项目。一般来说,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医疗费是指孩子因烫伤治疗所花费的费用,要有相应的医疗票据作为凭证。护理费是指照顾孩子所产生的费用,如果是家长护理,可参照家长因护理而减少的收入来计算;如果请了护工,则按照实际支付的护工费用计算。交通费是指孩子就医等产生的交通费用,要以实际的交通票据为准。营养费是为了帮助孩子恢复身体所需的营养费用,会根据孩子的伤情等情况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是孩子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用,通常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辅助器具费是指因残疾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要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则根据孩子的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最后,赔偿流程。家长可以先和学校进行协商,要求学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事故发生的相关证明等,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赔偿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