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学校被别人烫伤学校能赔偿吗
孩子在学校被同学烫伤了,现在涉及到赔偿的问题,想知道学校这边有没 有赔偿的责任。不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学校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赔偿,赔偿的范围大概都有哪些。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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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学校被别人烫伤,学校是否能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两个法律概念,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指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指八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
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被别人烫伤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如果学校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是低龄儿童在学校被烫伤,学校首先要担责,除非学校能证明自己已经做好了该做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比如有教孩子安全知识,并且在事发时有老师及时制止等。
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被别人烫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即年龄稍大一些的学生在学校被烫伤,家长需要看学校有没有尽到应尽的教育管理义务,如果没有做到位,学校就要承担责任。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是学校以外的第三方造成学生烫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规定 ,由第三方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学校承担补充责任后,还可以向第三方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