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在学校受伤,学校赔偿是如何进行的?


在探讨小孩子在学校受伤后学校赔偿的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学校承担责任的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这里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是指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就是说,如果是不满八周岁的孩子在学校受伤,学校默认要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学校能拿出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教育和管理的义务。 而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通常是指八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这就意味着,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在学校受伤,需要孩子一方去证明学校没有尽到教育和管理职责,学校才会承担赔偿责任。 接下来看看赔偿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在孩子受伤的情况下,医疗费就是孩子因治疗伤病所花费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手术费等;护理费是指在孩子治疗和康复期间,因需要有人照顾而产生的费用;交通费则是孩子及其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营养费是为了帮助孩子恢复身体,购买营养品等的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是孩子住院期间的吃饭等费用。如果孩子因伤致残,还会涉及辅助器具费,比如轮椅、假肢等,以及残疾赔偿金,这是对孩子因残疾而导致未来生活和工作受影响的一种补偿。 关于赔偿的流程,一般首先是和学校进行协商。家长可以收集好孩子受伤的相关证据,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等,然后和学校沟通赔偿事宜。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签订赔偿协议,学校按照协议进行赔偿。要是协商不成,家长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寻求调解。如果调解也没有结果,家长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赔偿问题。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向法院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做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