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学校受伤了该如何维权?


当孩子在学校受伤后,以下是一些维权的方法和要点。 首先要明白不同年龄段孩子在学校受伤,学校责任的划分是不同的。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 。也就是说,这个年龄段孩子受伤,学校得自己证明没有过错,要是证明不了就得担责。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的规定。这种情况下,家长得证明学校没尽到该尽的教育、管理义务,学校才担责。 如果是学校以外的人员造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规定 。 在维权时,家长要做好这些事。第一时间要确保孩子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保障孩子的身体健康。接着,向学校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赔偿范围一般有医疗费,就是孩子受伤治疗所花的费用;护理费,如果需要专人照顾孩子产生的费用;交通费,带孩子看病等产生的交通支出;营养费,为了孩子恢复身体需要补充营养的花费;要是孩子构成残疾了,还有伤残赔偿金等。 同时,要收集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治疗费用清单、发票等,能证明孩子受伤情况和花费;家长和孩子关于事件经过的书面陈述;学校的管理制度、安全措施情况以及事故处理记录等,以此判断学校是否尽到管理责任;还有事故发生后和学校、侵权方等的沟通记录等。 要是和学校、侵权方协商赔偿没有结果,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 相关概念: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简单说就是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心智还不成熟,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八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但还不完全,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要符合一定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