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学校把别人弄伤了该怎么办?
孩子在学校上学,今天突然接到老师电话说孩子把同学弄伤了,心里特别着急又不知所措。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作为家长具体要做些什么,需不需要承担责任,学校那边又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想详细了解一下处理办法。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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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孩子在学校把别人弄伤了,首先要保持冷静,这是处理问题的关键。
从责任划分方面来看,这得看孩子的年龄。如果是不满八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学校要担责,除非学校能证明自己做好了该做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要是八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学校只有在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时才担责。
作为家长,首先要及时与受伤孩子的家长取得联系,诚恳地向对方道歉,表达积极处理问题的态度。然后,要详细了解事情发生的经过,与学校老师沟通,看学校是否存在管理上的疏忽。如果确定自己孩子有责任,要积极配合处理赔偿事宜,赔偿范围可能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实际产生的合理费用。
相关概念: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自然人,在法律 上不具有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他们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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