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书丢了是否可以托人补办?
我之前有个民事纠纷,法院出了民事调解书,结果我不小心把它弄丢了。我现在人在外地,没办法亲自去补办,想问下能不能委托别人帮我去补办这个民事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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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与民事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当遇到民事调解书丢失的情况时,是可以补办的。一般来说,当事人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作出该调解书的法院的档案室,申请复印民事调解书,法院档案室会对调解书进行存档,复印之后会加盖法院档案室的印章,该复印件就和原件具有同等的效力。 至于是否可以托人补办,答案是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司法实践,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相关事宜。不过,受托人需要携带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例如委托受托人前往法院档案室申请复印民事调解书等内容。 在实际操作中,不同法院可能对于委托补办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会存在一定的差异。有些法院可能要求授权委托书必须经过公证,以确保委托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所以,在委托他人补办之前,建议先联系作出调解书的法院,了解他们对于委托补办民事调解书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准备好相应的材料,这样才能顺利完成补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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