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伪证罪是否可追究刑事责任?
我在一场民事诉讼里,发现对方提供了伪证,这严重影响了案件的公正审理。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追究对方伪证罪的刑事责任,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我该怎么做来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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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并没有“民事伪证罪”这一确切的罪名。不过,在民事诉讼中作伪证的行为,虽然通常不构成伪证罪,但仍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 伪证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中有明确规定,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由此可见,伪证罪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刑事诉讼,并不包括民事诉讼。 然而,对于民事诉讼中的伪证行为,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制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在民事诉讼中作伪证,法院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行为人处以罚款或者拘留。如果该行为严重到触犯刑法其他罪名,比如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等,就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虽然不存在“民事伪证罪”,但民事诉讼中的伪证行为也绝不是可以被容忍的,行为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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