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是否可以逮捕警察?
我在街上看到有警察疑似在做违法的事,我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心里想着不能让违法犯罪的事发生,就想把这个警察控制住。可我又担心自己没这个权力,所以想问问,老百姓到底有没有权力逮捕警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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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老百姓通常是不可以逮捕警察的。首先我们要明白“逮捕”这个法律概念,逮捕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这就明确了逮捕的执行主体是特定的司法机关,普通老百姓并不在这个范围内。 不过,法律也赋予了公民一定的扭送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对于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通缉在案的、越狱逃跑的、正在被追捕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也就是说,如果老百姓遇到警察正在实施犯罪行为等符合扭送条件的情况,是可以将其扭送至相关司法机关的,但这和逮捕是不同的概念。扭送只是公民协助司法机关的一种方式,而逮捕是具有严格法律程序和权限要求的司法行为。所以,老百姓没有权力对警察进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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