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权是否可以转让?
我最近遇到个和继承有关的事,我想知道法定继承权能不能转让啊?家里老人去世了,遗产还没处理,有人说可以把法定继承权转让给别人,可我又觉得不太对,想弄清楚在法律上到底行不行,要是行的话该咋操作,不行又是为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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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权不可以转让。继承权虽然从某种意义上看是一种财产权,但它和特定当事人的身份关系紧密相连,是以一定的婚姻、血缘关系为前提的,是一种带有人身关系性质的财产权 。这就决定了它不同于一般的财产权。 继承人对继承权只有两种选择,要么行使权利去继承,要么放弃权利。这是因为法定继承权是法律基于人身关系明确规定的,不是当事人可以随意约定转让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些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是法定的,不能通过转让继承权来改变。 虽然法定继承权不能转让,但如果继承人继承了遗产后,将自己拥有的遗产赠与他人,这种情况是可以的,不过此时转移的是财产所有权,而不是继承权。比如,继承人小李继承了一套房产后,他可以把这套房产赠与朋友小王,这是对自己所拥有财产所有权的处置,但他不能在继承前就把继承这套房产的权利转让给小王。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权: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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