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权利都有哪些?


遗产继承权利包含多方面内容。 首先是继承方式选择的权利。常见的继承方式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以及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就是在没有遗嘱等特殊安排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顺序和份额来继承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嘱继承则是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特定的继承人来继承自己的遗产。这给予了被继承人很大的自主决定权,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财产。 遗赠是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遗赠扶养协议是由扶养人承担被扶养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扶养人将自己的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在其死后转移给扶养人。而且在遗产分配时,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是优先于遗嘱和法定继承的,遗嘱又优先于法定继承。 其次是对遗产的知情权。继承人有权了解被继承人遗产的范围、状况等信息。比如有哪些房产、存款数额、是否有债权债务等。 再者是遗产分割的参与权和请求权。当出现遗产分割的情况时,继承人有权参与讨论如何分割遗产,并且如果其他继承人恶意阻碍分割,自己有权向法院请求分割遗产 。 还有获得遗产的权利,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安排,继承人就有权利实际取得相应的遗产份额。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遗嘱继承: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遗赠: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