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了当时没事后来又有事了还能追究责任吗
我之前被车撞了,当时感觉没啥事就让对方走了。可没过几天身体就开始不舒服了,去医院检查发现有问题。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不能追究撞我的人的责任啊?我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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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来说是有可能追究责任的。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叫做侵权责任。简单来讲,侵权责任就是当一个人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那么这个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撞人的一方因为过错导致被撞者受伤,这就构成了侵权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从时间角度来看,虽然被撞当时感觉没事,但之后发现有事,只要能证明这个伤害是由之前的交通事故导致的,就有权利追究撞人者的责任。不过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因果关系。比如,及时去正规医院进行检查,保留好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相关医疗文件,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据。同时,如果当时有现场的监控视频、证人证言等,也能增加证据的可信度。 另外,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所以发现问题后要及时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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