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结算后回当地还能报销吗?
我之前做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并且已经在异地完成了结算。现在我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下回到当地之后还能不能再进行报销呢?我不太清楚相关的政策规定,希望能得到准确的解答。
展开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结算后回当地是否还能报销,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结算的基本概念。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就是参保人在参保地以外的省份就医前,按照规定向参保地医保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核通过后,在异地就医时可以直接结算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意味着在就医的医疗机构,参保人只需要支付个人自付的部分,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疗机构和医保部门进行结算。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已经在异地进行了直接结算,那么回到当地通常是不能再次报销的。因为在异地直接结算时,医保基金已经按照规定进行了支付,医保报销的权益已经实现。例如,张三在A省参保,到B省就医并进行了异地就医备案,在B省的医院看病花费了10000元,经过医保报销后,张三自己支付了3000元,医保基金支付了7000元,这就意味着这7000元的报销已经完成,回到A省后不能就这10000元的费用再次申请报销。 但是,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异地就医结算时,因为系统故障、信息错误等原因,导致医保报销没有完全按照政策执行,出现报销不足的情况,那么参保人可以回到当地医保部门,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申请对未报销的部分进行补充报销。比如李四在异地就医结算时,由于医院系统问题,医保报销比例计算错误,少报销了一部分费用,李四就可以回到当地医保部门说明情况,申请补充报销。 此外,如果参保人参加的是商业医疗保险,在异地医保报销之后,还可以根据商业保险的合同约定,向商业保险公司申请报销剩余未报销的部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