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5天无故被辞退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5天,今天突然就被公司无故辞退了。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有没有权利要求公司给我赔偿呢?不太清楚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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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工作5天无故被辞退是有可能要求赔偿的。首先我们要明确“无故辞退”这个概念,无故辞退指的是用人单位没有正当理由,违反法律规定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对于工作5天这种情况,由于工作时间不满六个月,按照规定,正常的经济补偿应该是半个月工资。但因为是无故辞退,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要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不过这里要注意收集证据,例如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这些都能证明你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你的工作时长等情况。如果和单位协商赔偿不成,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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