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超一年还能主张交强险赔偿吗?
我之前遭遇了一起交通事故,当时没太在意赔偿的事儿。现在距离事故发生已经超过一年了,我才想起来还有交强险赔偿这回事。我不太清楚现在还能不能向保险公司主张交强险赔偿,想了解一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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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事故发生超一年是否还能主张交强险赔偿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等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白交强险的概念。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它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这一保险的设立目的在于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赔偿。 关于主张交强险赔偿的时间限制,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从知道事故导致自己权利受损开始,三年内都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主张交强险赔偿。 回到事故发生超一年的情况,由于三年的诉讼时效尚未届满,理论上是可以主张交强险赔偿的。但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虽然诉讼时效未过,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会出现证据灭失的情况。例如,事故现场的痕迹可能已经消失,证人对事故细节的记忆可能变得模糊等。这就可能会给主张赔偿带来一定的困难。此外,如果在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已经明确拒绝赔偿,而被侵权人在合理时间内没有采取进一步措施,可能会被保险公司以怠于行使权利为由进行抗辩。 综上所述,事故发生超一年通常是能够主张交强险赔偿的,因为还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但为了顺利获得赔偿,建议尽快收集和固定相关证据,如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清单、财产损失证明等,并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在诉讼时效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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