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缔约过失能主张可得利益损失赔偿吗?


在探讨2024年缔约过失能否主张可得利益损失赔偿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缔约过失和可得利益损失。缔约过失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应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尽的义务,而导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简单来说,就是在签合同的这个阶段,一方不诚信做事,给另一方造成了损失。而可得利益损失是指在生产、销售或提供服务的合同中,生产者、销售者或服务提供者因对方的违约行为而受到的预期纯利润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这里明确了缔约过失责任需要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但并没有直接提及可得利益损失。 通常情况下,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的是信赖利益损失,信赖利益损失主要是指当事人因信赖合同的成立和有效,但合同却不成立或无效而遭受的损失,比如为了签订合同而支出的费用、错过其他交易机会的损失等。而可得利益损失更多地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行为相关联。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缔约过失能否主张可得利益损失赔偿存在一定的争议。部分观点认为,缔约过失责任的目的主要是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赔偿的范围应以信赖利益为限,可得利益损失具有不确定性,不应该在缔约过失中得到赔偿。然而,也有观点认为,如果可得利益损失是基于对方的缔约过失行为直接导致的,并且具有一定的可预见性和确定性,那么也可以考虑进行赔偿。 在2024年,当遇到缔约过失能否主张可得利益损失赔偿的问题时,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来判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当事人的过错程度、损失的可预见性、因果关系等。如果一方能够证明其可得利益损失是由于对方的缔约过失行为直接造成的,并且该损失是合理的、可预见的,那么就有可能获得相应的赔偿。但如果可得利益损失过于遥远、不确定,法院可能不会支持。所以,在实际操作中,一旦遇到类似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