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抚养人死亡后还能索要抚养费吗

我家孩子之前一直由对方支付抚养费,但孩子不幸去世了。我就想问问,在孩子去世之后,我还能不能继续向对方索要之前没给够的抚养费,或者说还能不能就后续本该给的抚养费提出索要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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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抚养费索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被抚养人死亡后是否还可以索要抚养费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抚养费的定义。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其设立的目的在于保障未成年人能健康成长,满足他们在生活和学习等方面的基本需求。 当被抚养人死亡时,从法律层面来看,抚养关系的主体之一已不存在,抚养义务的对象消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这里所指的抚养费支付是基于子女存活的情况下。一旦被抚养人死亡,抚养关系自然终止。 对于已经发生的抚养期间,如果抚养方已经实际支出了抚养费用,而另一方尚未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抚养方是有权追讨这部分费用的。这是因为在被抚养人死亡之前,抚养义务是真实存在且应当履行的,未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构成了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抚养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支付拖欠的抚养费。 然而,对于被抚养人死亡后未来的抚养费,由于抚养关系已经不存在,也就不存在继续支付抚养费的法律基础。抚养义务是基于抚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被抚养人死亡使得抚养关系消灭,支付未来抚养费的前提条件已不复存在。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抚养方不能再要求对方支付未来的抚养费。 综上所述,被抚养人死亡后,对于已经拖欠的抚养费,抚养方可以依法索要;但对于未来的抚养费,则不能再主张。在实际操作中,如果遇到此类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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