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冷静期内可以和别人同居吗?

我和配偶正在经历离婚冷静期,但是我现在有喜欢的人了,想和对方同居。不知道在离婚冷静期内这么做合不合法,会不会有什么法律后果,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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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冷静期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冷静期内,是不可以和别人同居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其中的法律缘由。 首先,我们要明白离婚冷静期的概念。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后,需要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也就是说,在离婚冷静期内,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仍然是合法有效的,双方依然是受法律保护的夫妻。 从法律层面来讲,在离婚冷静期内与他人同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夫妻之间忠实义务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显然违背了这一忠实义务。 这种行为还可能带来一系列不利的法律后果。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对方以在离婚冷静期内与他人同居为由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那么过错方可能需要向无过错方支付一定的损害赔偿。此外,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也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于有过错的一方,可能会少分财产。所以,在离婚冷静期内,应遵守法律规定,避免与他人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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