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签合同是否能要求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合同。我担心自己权益没保障,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要求公司给我赔偿,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有没有法律依据支持我的诉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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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没有与员工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员工通常是可以要求赔偿的。这涉及到劳动合同的签订问题,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里的“用工之日”就是员工开始在公司工作的那一天。从这一天开始计算,如果超过一个月了公司还没和员工签合同,那么从第二个月起,公司就要多支付一倍的工资给员工,一直到满一年或者公司与员工签订合同为止。 如果公司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都没有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员工和公司之间形成了一种较为稳定的劳动关系,公司不能随意辞退员工。而且在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公司如果没有依法与员工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依然要按照规定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不过,员工要注意收集能够证明自己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便在需要的时候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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